重拳!举报医保欺诈国家最高奖10万 在西安举报这类线索最高可奖3万
如果你发现有人违法犯罪怎么办?!
当然是去举报。
还有一件令人欣慰的事儿,如果你的举报很有用,既能获得荣誉,又有物质奖励!
“举报医保欺诈骗保
最高可奖10万元!”
“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西安市未央区最高奖励三万元!”
.......
在生活中要是遇到这些事儿,举报没毛病!
举报医保欺诈骗保最高可奖10万元
12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等的欺诈骗保行为。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可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原则上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办法中明确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1
涉及定点医疗机构
及其工作人员的
欺诈骗保行为主要包括:
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住院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2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
及其工作人员的
欺诈骗保行为包括:
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3
涉及参保人员的
欺诈骗保行为包括: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
对涉及医疗保障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
欺诈骗保行为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骗保梦一时
后果自己想
上面这些事情千万做不得!
举报奖励的步骤:
1.医疗保障部门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应在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立案调查的意见。
2.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医疗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举报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可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举报奖励资金,原则上应当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
同时,办法指出,国家医保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级举报电话。同时扩充网站、邮件、电子邮箱、APP等举报渠道,也可统筹利用当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方便举报人举报。
举报网址为
▼
https://gjybj.54doctor.net/Mobile/Mails/Create?MailTypeId=1
还可以长按识别二维码
转入链接进行举报
▼
进入系统后界面为这样
按照提示要求填写就好了
▼
1.举报信息包括以下五项:“举报人姓名”、“举报人联系方式”、“被举报对象”、“举报线索文字说明”、“举报线索资料上传”(支持图片、word、excel和pdf等格式)。所有举报信息均不会公开。
2.“被举报对象”为必填项(举报人姓名与联系方式为选填,不填写也能成功提交)。“举报线索文字说明”和“举报线索资料上传”两项至少需要填写(或上传)其中一项,不可两项同时为空。线索资料最多可上传5个附件,单个附件需小于20M。不满足上述条件则无法提交。
3.请确保举报内容真实。我们收到举报信息后,会尽快按规定处理。
4.此外,您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进行举报。
国家级举报电话
让骗保行为无处藏身
国家医疗保障局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010-89061396 010-89061397
电话接听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工作日内9:00-17:00。(西藏、新疆、兵团电话接听时间为10:00-18:00)
欢迎您的监督举报
陕西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
029 -63915139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未央区最高奖励三万元
有奖举报方式:
《办法》规定,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未央区扫黑办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
举报奖励的标准:
举报人举报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落实,对举报人给予一次奖励。
其中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3万元;
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2万元;
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具体罪名起诉的、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
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种渠道受理有奖举报:
电话举报:86757860;86222091(9时-17时)
来信举报: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巷21号未央区扫黑除恶办公室,邮编:710016
网络举报:电子邮箱:xaswyqshb@163.com
来访举报: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巷21号未央区扫黑除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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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陕西二套融媒中心综合北京青年报、华商报
本期编辑:孙雨
值班主任:徐娇、邓博
大家都在看结婚30年从未吵过架,无意间发现妻子的日记里藏着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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